不管通过哪种方式作案,只要触犯法律,必受制裁!
大门,紧锁无损,为何家中现金不翼而飞?
8月7日,卢女士向揭东月城派出所报称:其家中现金被盗。民警立即出警处置,发现前一天曾有一男子进入卢女士家中,马上侦查追踪。
8月16日,盗窃嫌疑人吴某到案,并如实交代了其发现卢女士家中经常无人,遂在附近伺机作案;8月6日14时许,见卢女士外出,便徒手攀爬隔壁荒废房子围墙,从天台翻越进入卢女士家中实施盗窃,后原路返回逃离现场的犯罪事实。
目前,吴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顾客明明扫码付了款,为何钱款一直未到账?
8月10日,普宁城西派出所接市场商家报称:其收款二维码被他人替换,顾客付的钱款被偷了。经现场调查走访,同步调取公共监控视频排查,2名嫌疑人进入警方视线。8月13日,民警在汕头市将嫌疑人李某杰、李某豪抓获。
经审讯,李某杰、李某豪如实供述了10日凌晨,两人结伴从汕头窜至普宁流沙西街道,将本人账户的收款二维码覆盖在商家的收款二维码上,从而获取顾客支付给商家的钱款的犯罪事实。
目前,李某杰、李某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蜀黍有话说:
莫伸手,伸手必被抓!切勿抱有不劳而获的心理,一念之差走上违法犯罪道路,结果得不偿失。